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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货政策

退货政策

  1. 介绍
    1.1 我们了解,您可能不时希望将产品退回至
    给我们。
    1.2 我们制定了此政策,以使您能够将产品退回给我们
    适当的情况。
    1.3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所有的客户,无论他们
    地理位置。
    1.4 本政策适用于通过我们网站提交的所有订单。
    1.5 本文件不影响您作为
    消费者(例如消费者合同下的权利(信息、
    取消和附加费用)条例 2013 或消费者
    2015 年权利法案)。
  2. 退货政策
    2.1 如果您没有其他合法权利退回产品并获得退款或
    交换,那么您仍然有权将产品退回给我们,并且
    在以下情况下根据本政策收到退款:
    (一个) 我们会在发货日期后 30 天内收到退回的产品
    将产品发送给您。 退货时间可能会延长
    某些情况,例如偏远国家;
    (二) 退回的产品未使用,未开封的原始包装(带有
    任何密封或收缩包装完好),仍然附有任何标签,以及
    在其他情况下使我们能够将产品作为新产品出售;
    (C) 您遵守本政策中规定的与
    产品退货; 和
    (四) 本政策中规定的除外条款均不适用。
  3. 退货程序
    3.1
    为了利用您在本政策下的权利,您必须联系
    我们获取退货授权号,然后将产品发送给我们
    附上引用该数字的附注。
    3.2 根据本政策退回的产品必须使用相同的运输方式发送
    提供者,如我们所使用的,发送到我们将提供的地址以回复
    您处理的退货通知电子邮件。
    3.3 您将负责支付与退货相关的邮费
    这项政策。
  4. 不包含
    4.1 根据本政策,以下类型的产品可能不会退回:
    (一个) 根据您的规格制造的任何产品;
    (二) 任何为您个性化或改编的产品; 或者
    (C) 礼券。
  5. 退款
    5.1 我们将退还您支付给我们的任何费用
    您根据本政策正确退回的产品。
    5.2 我们不会向您退还与
    退回的产品。
    5.3 我们不会退还您将产品退回给我们所产生的任何费用。
    5.4 我们通常会使用相同的方法退还从您那里收到的任何款项
    最初由您用于支付购买费用。
    5.5 我们将尽快处理您应得的退款,无论如何,
    在我们收到您退回的产品之日起 30 天内。
  6. 不当回报
    6.1
    如果您违反本政策退回产品,并且您没有
    就该产品获得退款或换货的任何其他合法权利:
    (一个) 我们不会退还购买价格或更换产品;
    (二) 我们可能会保留退回的产品,直到您向我们支付此类额外费用
    我们可能对退回产品的重新交付收取的金额; 和
    (C) 如果我们在 14 天内未收到此类额外金额的付款
    发出付款请求时,我们可能会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
    退回的产品由我们自行决定,不承担任何责任
    你。
  7. 我们的详细信息
    7.1
    本网站由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和运营。
    7.2 我们的主要营业地点是威森商业 510 楼 5 室
    香港上环干诺道西28号大厦
    7.3 我们的联系方式包括:
    (一个) 邮寄至上述邮政地址;
    (二) 使用我们的网站联系表格; 要么
    (C) 通过电子邮件,使用我们网站上发布的电子邮件地址。
    (四) +386 69 734 3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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